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无陪伴病区住院指南

2011-05-19 11:00:40出处:PCbaby作者:佚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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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了给病人创造更加安静、安全、舒适、有利于疾病恢复的休养环境,同时进一步减轻家属负担,预防院内感染的发生,医院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上,在一些病区试行取消家属陪伴制度。请您协助做好以下各项工作:

  1. 患者持“住院证”办理住院手续后,允许两名陪同人员进入住院部病区。

  2.为给患者创造安全、舒适、温馨的诊疗环境和高质量的医疗服务,无陪伴病区每天下午4点到8点为探视时间,为保护病情隐私权,医生每天下午4点至5点30分向患者委托人介绍患者病情(委托手续在患者住院后办理)。

  3. 在住院期间,如患者突然出现病情变化,医务人员将通知家属,请立即到院。

  4.家属按照住院处的病种收费标准,交齐住院押金。医务人员会在探视时间交待费用情况,请在规定时间补齐住院费用,以免影响治疗。

  5.住院患者不得自行离院,擅自外出者,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。

  6.住院患者实行包餐制,医院营养科在病房为患者预定并提供每日三餐。

  7.患者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,如有丢失,后果自负。自觉爱护医院设施,损坏照价赔偿。

  8.病区及病房内,禁止在卫生间洗衣服;禁止吸烟、饮酒、大声喧哗;禁止在走廊、楼道滞留。

  9.保持环境清洁卫生,不随地吐痰,不乱扔果皮、纸屑;厕所用后自觉冲洗。

  10.患者须在本病室洗手间如厕,禁止去公共洗手间,以免发生意外;探视家属请到公共洗手间如厕。

  11.禁止携带电器设备等物品进入。病区电源设施为医疗专用,禁止私自使用。

  12.无陪伴病区收费标准暂定为每位病人每天10元(监护室病人除外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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