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症状 |
神经性厌食(别名:神经性食欲不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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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述 |
神经性厌食亦称神经性食欲不振,以长期原因不明的厌食,显著的体重减轻为其特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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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位 |
思维意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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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群 |
儿童
孕妇
女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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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因迄今尚未完全弄清楚。病人的神经系统﹑消化系统及内分泌系统均无原发性器质改变。中枢神经系统与摄食有关的部位(下丘脑)是否存在著分子水平的变化,抑或完全是心因性障碍则都还不能肯定。目前多认为,神经性厌食的发病,是生物学易感素质与社会─心理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,生物学因素起素因作用,心理学因素起诱因作用,而社会影响起病理塑型作用。支持生物学素因假说的证据主要有:
1、女病人100%有月经停止,约20%的病例在病程早期体重还在正常范围时,便出现月经停止和中枢性体温调节障碍,提示下丘脑有原发的功能失调。
2、有间接证据表明,患本病时下丘脑多巴胺受体有抑制性反馈控制缺陷,导致该处儿茶酚胺类神经介质活动增强。
3、神经性厌食与特纳氏综合症(XO综合症)和泌尿生殖系统畸形同时存在的频度,远远超过机遇的频度,推测染色体畸变可增加神经性厌食的易病性。
支持心理学诱因假说的证据是:不少病人在发病之前遭遇过创伤性的生活事件,受过精神刺激。行为学派认为,神经性厌食是一种习得性障碍,是对进食的恐怖─回避反应。精神分析学派认为神经性厌食是一种心因性障碍,与口欲期心理发育失调有关。支持社会性病理塑型作用的证据是:本病患者的父母中,有相当一部分人在年青时有力求体型瘦削并节食减肥的经历;本病姊妹同病率也较高。由于双生子研究表明本病的发病与遗传因素无关,因此上述发现主要反映了家庭环境的示范性影响。此外,本病多见于经济富裕的家庭和芭蕾舞演员之类的职业,表明家庭和社会环境中以瘦削苗条为美的审美观和节食减肥的习惯,对神经性厌食的发生,有着肯定的病理塑形性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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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国外学者仍沿用1972年Feighner提出的诊断六条标准,认为其发病年龄约在10~30岁。根据我国神经性厌食病例的特点,少年神经性厌食诊断应为:
1、年龄10岁以上。
2、多因精神刺激或学习、工作压力过大而发病。
3、体重减轻20%以上或同年龄身高标准体重减轻15%以上。
4、伴有严重病及精神疾病而引起的厌食、消瘦。
5、排除器质性疾病及精神疾病而引起的厌食。
6、少数患者以身材保持苗条为美,唯恐长胖而有意识地控制饮食,而宁愿挨饿瘦者。
神经性厌食病例应住院进一步检查,详问病史,必须排除内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继发性厌食,肝、肾、胃肠的检查以及蝶鞍体层像及/或颅脑CT的检查(注意垂体恶病质)都是必不可少的。住院病例还应进行内分泌腺功能的检查,如垂体甲状腺功能、肾上腺皮质功能,生长激素分泌功能等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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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经性厌食应采用综合性治疗方法。
1、精神心理治疗一首先医生护士应主动关心体贴病人,讲明该病的可治性及危害性,并对引起本病的明显诱因,力争予以解决。取得病人的信任与合作。
2、饮食治疗:鼓励病人少吃多餐,主动进食,补充营养丰富的食物及维生素,患者不仅是体重明显下降,而且全身营养状态极差,对进食困难者应采用静脉或胃内插管点滴营养液,以纠正营养不良,在住院的第一周要注意患儿的心血管系统改变及水电解质紊乱。
3、药物治疗:可先用抗抑郁药物如阿米替林(Amitriptyline)以改善病人的情绪,提高病人的食欲,一般在6~12天后出现好转,若见有副反应,呆改用抗组织胺和抗5-羟色胺药物赛庚啶(cyproheptadine)作为食欲的兴奋剂,服药2~3周,可以改善病儿的症状及体征,但需定期复查血皮质醇量,因该药有使皮质醇下降的副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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慢性的精神刺激主要因素,以身材苗条为美,而有意节食者,仅占少数(13%).因此解除慢性刺激和负担过重是预防或减少发病的主要措施。
1、情绪预防:本病女性发病较多,表明这一时期性格的不稳定,易受外界刺激,或家中不睦,父母之间的矛盾,家中亲友重病或死亡者,意外的受挫折者等等,均易发生本病,因此保持精神的乐观、心胸开阔是至关重要的。
2、劳逸结合/使脑力劳动与适当的体质锻炼、体力劳动相结合、适当安排娱乐活动与休息,可以防止因过分劳累引起下丘脑功能的紊乱。
3、进行正确人体美的教育,少数病例对进食与肥胖体重具有顽固的偏见与病态心理,以致出现强烈的恐惧变胖而节制饮食,保持所谓体形的“美”,因此对正确的健康的“美”的教育,也是不可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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