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新农合起成效 农民工看病有保障

2012-03-02 09:20:24出处:其他作者:佚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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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2012~2015年,新农合参合农民筹资标准分别提高到290元/人年、320元/人年、360元/人年……”作为广西新一轮扶贫攻坚的内容之一,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力度将更大。从2003年广西试点新农合制度以来,越来越多的农民朋友像城里人一样有了“医保”,减轻了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的程度,也让更多的低收入者能看得起病。2月23日,记者走进医院,走进广西卫生部门,追寻着新农合发展的脚步,一探扶贫攻坚中新农合发挥的作用。

  大医院“参合”病人越来越多

  2月23日,自治区人民医院内分泌代谢科,来自全州县的小李正躺在病床上,他在这里已经住了两个多月的院。五六年前,他在家乡从二楼不慎摔下来。当时,因为家里经济困难,家人无法送小李到大医院进行更好的治疗,只能看着他从此卧床不起。

  卧床几年,小李的背部长了压疮。因为前两年已经参加了新农合,这一次,小李被家人送到了自治区人民医院治疗。“这里设备好、技术好,能让孩子得到好一点的治疗。”小李的妈妈告诉记者,去年小李在这里接受过一次治疗,花了2万多元,新农合报销了1.5万元。李妈妈说:“虽然负担还很重,但有了新农合帮助,家里亲戚朋友再帮一点,还是可以扛下来。”

  像小李一样敢到大城市的大医院看病的农民朋友越来越多。几家大医院的住院病人数量就很能说明情况,虽然这些是不完全统计数字(因为一些病人就医时没有告知是新农合病人):自治区人民医院,2007年6月至当年年底,住院的新农合病人约为1.23万人次,2008年为1.93万人次,2010年约为1.97万人次;广西医科大一附院,仅2010年住院的新农合病人就比2009年增长了33.6%,达到1.6万多人。随着康复治疗部分项目也纳入到城乡医保,在以康复为主的广西江滨医院,近两年,新农合病人已经从无到有,打破了“零”的记录。

  受惠者人数逐年“上台阶”

  记者还记得2006年到南宁市邕宁区采访时的情形。当年,邕宁区被列为全区第三批新农合试点之一。刚开展工作之初,卫生部门的工作人员四处奔波,宣传政策,但没几个人相信“天上会掉馅饼”。一些农民怀疑地说:“让我们交钱,不会是让你们拿去吃喝吧?”有的说:“真生病了,10元钱顶什么用?”直到最初“吃螃蟹”的人获益了,才有人相信新农合能真正带来实惠。

  那一年,邕宁区蒲庙镇的老黄“稀里糊涂”地成为受益人之一。老黄在广东打工时,发现自己患了先天性心脏病。2006年3月,对新农合仍然一知半解的老黄花10元“参了合”。巧的是,没多久他就发病了,经检查需要做手术,否则将会危及到生命。这次手术加住院花掉了3.3万元,出院后,老黄突然想起自己参加了“新农合”,在办理手续后,他顺利地拿到了3500元住院补偿报销金,还获得4652.7元的大病救助补偿金。

  老黄的经历让他周围的亲友们意识到新农合的好处,纷纷参加了新农合。到第二年,邕宁区参合工作刚开展一个月,自愿参合的人数就达到了18万人,几乎是上一年全年参合的总人数。

  与邕宁区相似,在认识到新农合的好处后,广西的参合人数一年比一年高:2003年和2004年,广西在3个县开展新农合试点时,参合人数分别为116.92万多人和124.8万多人,参合率分别为59.3%和63.7%;2008年,新农合覆盖全区109个县(市、区),至当年3月底止,参合人数达到3519.29万多人,参合率达到86%。2011年,全区新农合参合人数达3953.47万人,参合率达到96.22%。

  补偿“给力” 农民“壮胆”

  对于过去有病能扛就扛、不愿到医院花钱的农民朋友来说,敢到大城市的医院住院看病了,原因之一就是有了新农合“壮胆”。

  2003年,新农合开始在广西的平果、陆川、藤县开展试点工作。当年的筹资标准为30元,其中个人负担10元/人年,政府补助20元/人年。到2007年,新农合在88个县铺开,筹资标准提高到了50元/人年,个人依然只需要出10元/人年。到2011年,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230元/人年,政府补助则提高到了200元/人年。

  随着筹资标准不断提高,政府的补助年年增加,农民看病的负担年年减少。2003年,参合农民在乡镇看病,只能报销30%,住院还要有200元的起付线,最高补偿不能超过3000元。到了2011年,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看病,报销比例达到了80%;到县级医院看病,报销比例为60%;到市级以上医院看病,报销比例为50%。起付线等规定也已经取消,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,住院最高补偿额度达5万元。

  不仅补助额度提高,补助的范畴也在逐年拓宽:

  2006年,新农合累计补偿的封顶线从3000元上调至3500元,高血压、糖尿病等慢性病被纳入补偿范围;

  2007年,12种慢性病门诊治疗被纳入住院补偿范围;

  2011年,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、儿童白血病等病种被纳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,门诊统筹的覆盖面从2008年的1/3的地区扩展到全区,农村妇女乳腺癌和子宫颈癌治疗被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;

  2012年,宫颈癌、乳腺癌、重性精神病、结核病、终末期肾病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6种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,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到70%。

  就像来自全州的患者小李说的:“如果没有新农合帮那么大的忙,家里的经济就更陷入困境,要想到大医院看病就难了。”

  群众盼能及时结算方便异地看病

  虽然新农合给农民看病带来了许多好处,但不少参合农民也提出了一些有待改进之处。

  小张的母亲去年12月从桂平农村来到自治区人民医院进行颈椎治疗,手术花掉了5万多元,新农合报销了1万多元。“新农合减轻了我们的负担,但在看病过程中还是有些不方便。”小张说,母亲来到省城医院看病,所有的费用都是在出院后才能拿回参合当地报销,报销前所有费用都得自己先垫付。

  “我们兄弟姐妹都在城里工作,家里经济条件还可以,拿几万元给母亲治病不是很难。但很多农村家庭的病人要来看病,需要东借西凑才能凑足费用。如果在广西,不管到哪里看病新农合都能及时结算,那样就方便多了。”小张说。

  记者曾在百色市的两家医院了解过新农合异地结算的方式,云南、贵州等部分县的农民到百色看病,当场就能结算。比如住院花了1万元,按新农合可报销7000元,病人在结账时只需缴自付的3000元就行。及时结算的方式,在方便群众看病的同时,从另一个角度来说,也降低了农民进城看病的门槛。但目前在广西,因为种种原因(如系统联网、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不同等),并不是所有的地区和医院都能做到及时结算。

  “新农合确实好,但纳入重大疾病范围的病种能不能再多一些?”“现在农村孩子得了4种先天性心脏病可以得到大病救助,那其他需要花大钱治疗的心脏病报销比例能不能适当提高?补偿方式能不能更科学一些?”据悉,面对各方期望,广西新农合各项措施也在逐步完善中,纳入农村大病补偿的病种将逐步增多,农村大病保障将逐渐得到加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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