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省开展“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”试点

2011-05-19 10:49:12出处:PCbaby作者:佚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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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更好地贯彻卫生部、民政部提出的《关于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意见》要求,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,为农民减轻重大疾病负担,吉林省卫生厅及民政厅对省内医疗机构诊疗情况、诊疗条件及诊疗技术等方面进行考核后,将吉林省人民医院指定为“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”定点医疗机构。

  试点地区:榆树市、辉南县、前郭县成为试点工作县(市)

  试点病种: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、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、儿童房间隔缺损、儿童室间隔缺损、儿童动脉瓣狭窄、儿童动脉导管未闭患者范围:0—14周岁农村儿童。

  吉林省人民医院针对符合此项标准的参合农民患者,完全按照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《关于印发儿童血液系统2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》及《关于印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4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》的付费标准执行。参合农民患者来我院看病,新农合对试点病种的补偿比例为单价病种定额付费的70%,此外,医疗救助再对低保患者按20%比例进行救助,其余费用由参合农民患者承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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