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人住院 全家卖房住医院10年

2012-04-09 11:59:05出处:其他作者:佚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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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原因:从医院来说,缺乏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;从患者来说,缺乏社会长期照护途径

  据介绍,像李通这样的“赖床”病人并非一两个。仅在该院,“赖床”超过3年的就有七八人,“赖”上几个月到一两年的就更多了。

  而“赖床”现象在南京大部分三甲医院都发生过,对此医院却一直没找到一条有效的解决途径。

  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胡晓翔告诉记者,相对而言,走法律途径是最好方法,南京也曾有过司法解决的先例。但是,由于医患之间处于何种法律关系并无定论,相似案情,不同法院往往作出截然相反的判决。

  李通所在病区科主任则向记者分析,打官司费时、费力,即便胜诉还可能面对“执行难”问题。而打官司将事情“扩大化”还可能引起“示范效应”。

  医院方面缺乏有效解决手段,而患者则缺乏长期照护的途径。

  “我们实在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照顾老人。”在某医院,记者遇到了一位“赖床”患者的女儿李女士。她说,父亲突发脑卒中后,需要有人长期照顾和护理,但自己也60多岁了,实在坚持不了。更重要的是,她担心父亲病情随时会复发。“在医院有医生、护士,我放心多了。”她说,也联系过几家康复医院,但大多位置偏远,而且至少等3个月才有床位。

  撇开道德层面、医疗纠纷的因素,因养老、康复、临终关怀等长期照护型的医疗资源缺乏,是失能、半失能老人及重病患者“赖床”的一个主要原因。

  记者从市卫生局医政处获悉,我市挂牌的“康复医院”不到十家,规范的“临终关怀”医院一家也没有。而民政部门主管的养老机构中,90%以上没有医护功能。

  有的患者“赖床”还有经济方面的原因。南京市红十字医院三病区主任王晓峰告诉记者,该病区一天的床位费约为33元,加床只有8元/天,“而且住院医保可以报销,相比请保姆‘划算’多了。”

  出路:所有养老院都将向具有医疗照护能力发展

  患者“赖床”折射出来的养老、康复及临终关怀病人的长期照护资源缺乏,在老龄化社会的背景下更显突出。2010年和2011年,市政协委员、农工民主党市委常委郑黎明连续两年提案,建议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及出台优惠政策,吸引各界力量进入这一行业。

  记者了解到,今年初召开的全市卫生工作会议提出,我市在2015年前转型或新建若干所康复医院,同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兴建康复医疗。

  市民政局也大幅调高了医护型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。今年起,每收住一位南京籍失能老人,养老机构可获得财政补贴120元/月,比此前增长了50%。

  一些公办医院和社会资本也看准了这一块市场。白下医院去年1月挂起了“康复专科医院”的牌子,从病床中拿出40%满足康复照护医疗需求;省人民医院和钟山职业技术学院共建老年康复医院,400个养老康复床位将于明年建成并使用。

  市老龄办副主任陈斌告诉记者,按照设想,我市所有养老福利机构都应向具有医疗照护能力的方向发展,并享受相关政策。

  郑黎明说,除公费医疗及时衔接准入之外,发展医护型养老体系还有一些深层次问题需逐步解决和落实,包括怎样为医护技术专业人员的职称晋升提供合理通道;如何培养、储备养老医护专业的技能人才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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