患者求手术遭拒 医院无奈术前公证

2011-11-07 16:46:03出处:其他作者:佚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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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全喉切除术,艰难的决定 公证能消弭医患不信任吗?

  一个多月前,北京同仁医院耳鼻喉科主任、年轻的博导徐文医生被患者砍成重伤,至今还躺在病床上。引起这场医患纠纷的“喉切除术”一时间令众多医生闻之色变。

  所以,当患者徐先生主动要求进行“全喉切除术”时,上海、杭州多家医院的医生都在反复考虑后婉言拒绝,尤其是徐先生的喉咙本身并不存在什么器质性病变——他是因为神经受损导致了吞咽功能丧失,不得已才想到要切除喉咙的。

  多轮沟通后,最终,浙江省人民医院耳鼻喉科收治了徐先生。但是,下决心切除全喉,无论是对患者还是对医生,都是一个艰难的决定。为此,他们双方特意进行了“术前公证”,并请来知名公益人士朱强荣作为第三方见证人。

  爱吃肉的他,丧失了吞咽功能

  徐先生今年48岁,去年年底,他被确诊患上了脑部胶质瘤,并在上海一家医院接受了开颅手术。没想到,手术后,肿瘤是被切除了,脑部迷走神经却受到损伤,丧失了基本的吞咽功能,他咽喉部的“盖子”——会厌软骨——盖不上了,吃任何东西都会呛得厉害。

  对吞咽功能正常的人来说,很难想象徐先生受到了怎样的折磨:无法正常吞咽,入口的东西会从鼻腔、口腔喷出来,呛得很远,甚至说话时自己的口水也会喷出来。无法正常进食,徐先生只能靠鼻饲管进流质食物,一天要用四五包餐巾纸;每次呛过之后还要吸氧、吸痰,这对他来说是一种折磨,也让护理他的妻子盛女士非常辛苦。

  盛女士说,丈夫很爱吃肉,“不能吃饭,他觉得活着没意思。”

  全喉切除,吃得下饭却说不出话了

  难道就这样凑合着活下去?徐先生辗转上海和杭州多家医院,甚至做了造篓手术,但对吞咽功能的恢复无济于事。专家们一致认为:解决吞咽障碍,只有采取“全喉切除术”。简单说,就是把喉咙全部切除,将食道与气道分开,达到正常进食的目的。

  但这种手术原本主要施行于喉癌患者,术后会丧失说话功能。由于担心术后可能造成的医患纠纷,多家医院都婉拒了徐先生的手术要求。

  今年9月底,徐先生求诊找到了省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主任苏立众。最终,苏医生答应为他进行手术。

  苏医生并非没有顾虑——北京同仁医院的耳鼻喉科主任、年轻的博导徐文被砍的新闻仍犹在耳——他提出公证,要徐先生签好《主动申请“全喉切除术”要求书》。公证书上这样写道:“迫切要求进行该手术,主动要求承担一切医疗与法律责任,不会与医院有任何医疗纠纷。”

  公证时,他们还请来了公益人士、人民调解员朱强荣。朱强荣作为第三方见证者,用摄像机拍下了术前告知的过程,并出具了一份书面《见证经过》,证明病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主动提出手术要求,并了解术后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。

  10月13日,苏医生为徐先生进行了全喉切除术。手术很顺利,从上周五开始,徐先生就能正常进食了。他很开心,享受着久违的吃饭乐趣。

  至于说话功能,可以借助“电子喉”的帮助部分实现。目前,徐先生正在苏医生的指导下进行相关练习。

  术前公证,尴尬的“两全之策”

  其实,“全喉切除术”从技术上来讲完全成熟。医患双方之所以这样隆重行事,都有自己的考虑。

  徐先生的妻子盛女士说:我们都想好了,觉得吃饭比说话重要,愿意承担手术后果。可我们求了好多医生都不肯做这个手术。我们理解医生的顾虑,愿意签这个公证。

  而苏立众医生则这样对记者说:手术前,我的压力很大,不是因为手术技术本身,而是对患者以后的生活情况想得更多,担心他以后真的面临说不出话来的情况又反悔……不得已,才想到了公证这个办法。

  记者了解到,这样的“术前公证”,在杭城并不是孤例。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国内业务四科科长、公证员徐小蔚这样评价:“即使经过公证,也并不能豁免医生本应承担的医疗责任。”

  而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来晓明律师则认为:“将手术可能产生的后果和风险告诉患者和家属,并用公证的形式固定告知的过程和内容,是合法有效的。而第三方见证的做法, 是对公证的一种补充,在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的现实下,不失为一种减少冲突的办法。但这样无疑降低了医疗效率,也增加了一些成本。”

  朱强荣告诉记者,他调解过多起医患纠纷,对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医患关系紧张、双方互不信任等现象既感到痛心又觉得无奈。“不管怎么样,手术前公证、找第三方见证,总归能减少可能出现的纠纷。”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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